深圳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募集完毕后未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情形。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贵丰配资,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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